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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绿卡A卡持卡人可享受安居保障等待遇 随迁子女可享受教育等待遇

新快报   2022-08-22 15:59:05

广州对新修订人才绿卡制度进行二次征求意见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人才绿卡A卡持卡人可享受安居保障、购房、购车等相关待遇,其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拟要求申领对象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去年11月,广州拟对人才绿卡制度进行修订,由广州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各有关单位意见作了优化完善,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现再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地区以及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工作、创业的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依据本办法领取广州市人才绿卡。人才绿卡分为A卡、B卡。

征求意见稿对人才绿卡申领对象设定了三个基本条件,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在人才绿卡A卡申请条件方面,经广州市评选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国(境)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等六类人才可进行申请。

记者通过对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发现,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有所放宽,征求意见稿指出,具有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者具有高校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具有全球前2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申领人才绿卡A卡。

拟实行人才绿卡举荐制和探索积分制

根据征求意见稿,人才绿卡A卡持卡人可享受十四项待遇。

包括持卡人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具有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此外,计划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有关补充医疗保险;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的可按规定缴存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享有与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同等待遇;可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非广州市户籍内地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住房用以自住,国(境)外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住房用以自住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人才绿卡举荐制度。在穗工作或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A卡,且符合条件的人才,每年可举荐不超过2名所在团队或工作单位的优秀人才申领人才绿卡B卡,5年累计不超过5名,被举荐人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人才绿卡申领实施全流程网办。同时,探索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向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与广州具有一定合作基础或潜在合作空间的人才开放人才绿卡积分卡申领通道,发放人才绿卡积分卡,按照人才贡献度进行积分,人才可依据积分情况选取享受相关待遇。(记者麦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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