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的简介
信贷,即信用、借贷。银行信贷指以银行为中介、并要求利息为回报的货币借贷。以银行为中介,界定了信用形式及其发展阶段。只指借贷通过银行进行,而不是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财务发债的国家信用、个人之间的民间信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信用,更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高利贷。现今的银行,以发展成为专门化、独立化的金融中介,专司存款货币经营的间接融资,可以与证劵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相结合,将其纳入自身循环。
以偿还计息为条件,是指借贷必须是有条件的,必须设定还本付息的前提。银行从事借债、用债、收债的交易活动,必须遵从债的普遍原则,即偿还计息,不然会造成破产,祸及社会。财政拨款、企业自有资金、慈善捐助、馈赠、救济等资金,无须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货币借贷指借贷的标的只能是货币,不能搞实物借贷。银行只经营货币,货币商品无差别,可与一切商品相交换,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代表,这样。银行的借贷行为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才能发挥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动的作用,并有利于降低借贷双方的成本。
银行信贷的资金来源
主要来源:一、各项存款:1、企业存款。2、城镇居民储蓄存款。3、农业存款。4、信托存款。5、其他存款(不包括以上内容的)。
二、债券筹资:1、发行金融债券。2、国家投资债券。3、卖出回购债券。
三、向中央银行借款。
四、同业拆借和同业存放。
五、代理性存款:1、代理财政性存款。2、委托存款及委托投资基金。3、代理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基金
六、所有者权益即出资人投资于商业银行的资金。
按币种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
按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前者包括周转贷款、临时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后者则包括技术发行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等。
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期限为1年以内,中期贷款期限为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长期贷款则为5年以上(不含5年)。
按经济部门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外贸贷款等。
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3种。
按贷款对象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按贷款用途性质分外贸贷款、房地产贷款、委托贷款……
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
一、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质押贷款。
A、保证贷款是指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B、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C、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基本原则
除自然人和不需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借款人持有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的手续的营业执照。
持有地方人民银行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贷款证/贷款卡》。
借款人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按贷款比例在我行保持一定数额的存款和结算业务;我行贷款额占其借款总额比重较大的,应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
借款人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已发放贷款的到期本息均如数清偿;没有清偿的,已做出我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
借款人能如实提供我行所要求的资料,在以往的业务往来中,能接受我行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审查和监督,能落实有关贷款条件,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进度使用贷款。
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符合银行要求。
基本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文件资料。
银行进行调查并完成贷款调查报告。
银行对贷款进行内部审查、审核和审批。
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抵押、公证手续。
用款并按约支付利息。
贷后银行对企业使用贷款的情况及抵押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还款或展期后还款。
信贷分析
第一,了解信贷对银行的重要性。
现在一谈银行,“存款立行,贷款兴行”这八个字,已经人人都会讲了,但在实际工作中,每个人的体会都不一样。这与每个人所处的时期、位置和角度是分不开的。国内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信贷利差,统计数是85%左右,现在呈下降趋势了,但至少也在70%以上。所以说,信贷业务就是国内银行的主营业务没有任何争议(国外银行中间业务利润已可与信贷利润一争长短了),信贷业务的好坏决定了银行经营业绩的好坏,所以现在的银行,贷款的重要性已有超过存款重要性的趋势。
第二,信贷业务中的还款来源问题。
信贷的具体业务很多,如贷款合同的签订,资金划帐和借据的保管,催收通知等。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借款企业的还款来源。企业的还款来源可分为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来自于企业的现金,第二还款来源于企业的财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而第三方担保的来源又可循环地来源于担保企业的现金和自身财产。
第三,还款来源和财务报表的关系。
第一还款来源主要要分析企业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第二还款来源中的财产抵押主要要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