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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央视记者 杨阳 怡哲
国家医保局10月16日发布公告,按照《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目前,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
各申报企业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查询专家评审结果。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谈判续约”“拟简易续约”等。其中,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说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资格,不代表该药品已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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