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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实习记者 陈汝健
《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河北省首部单条河流的专门性保护条例,将对石家庄加强滹沱河保护,保障滹沱河防洪安全,发挥滹沱河综合效益等方面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滹沱河是石家庄的“母亲河”。近年来,石家庄市完成了全长109公里的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并将总规划面积209平方公里的滹沱河经济带(城区段)作为城市核心发展区,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
据了解,该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从水体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水体保护方面,坚持水岸同治、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治河、补水等系统治理措施,加大对滹沱河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滹沱河设置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的出水水质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口的监管,依法关闭非法入河排污口。
在生态修复与保护方面,将依法采取退耕还河、还湿地、生态护岸、河道洲滩保护、合理配置水生动植物及微生物等综合措施,改善滹沱河生态功能,提高滹沱河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在绿色发展方面,将科学处理业态发展布局、开发建设项目等与滹沱河整体景观风貌之间的关系;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提升滹沱河文化品位。在强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游览景区、景点。
同时,该条例还明确实行联合执法、数据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多元化生态补偿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该条例还对禁止性条款设置了法律责任,其中,违反规定捕捞水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捕获物、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非划定区域露营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非划定区域野炊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